【林桂榛 王找九宮格見證雨】略論藝術與學術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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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藝術與學術的分際
作者:林桂榛 王雨
原載:《中國社會科學報》第354期
來源:作者惠賜《瑜伽教室儒家郵報》發表
時間:西歷2012年9月18日




    往年2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了新的學位與學科目錄,新目錄將狹義藝術領域諸學從文個人空間學門析出另立藝術學并與文史哲法等12門平列,藝術學界廣泛視之為藝術學繁榮的新起點。同年4月8日《光亮日報》第12版曹意強《藝術不是學術?》與7月21日《中國社會科學報》第12版俞子正《面臨“掉聲”的音樂學科》兩文都呼吁在此契機下繼續推進高校藝術學改造,尤其要改造重研討、輕實踐的高校藝術學評價體系,反對“藝術不是學術”,反對“藝術學科走向非藝術家教化的趨勢”。但曹、俞傳授兩文有將藝術與藝術學混為一談的硬傷,其主張奉行則能夠導致出現“藝術學科日益藝會議室出租術化”的有術無學之趨勢。
    
    
    1、藝術學與藝術完整是兩回事。國家學位委員會調整的是藝術學的劃分共享會議室而非藝術的劃分,高校的藝術或藝術學任務者切勿起首張冠李戴混雜了。藝術學是什么?這并非是很困難的問題,藝術學無非是研討藝術或藝術現象的學問,就如物理學是研討物理或物理現象的學問,法學是研討法或法現象的學問,美學是研討美或美現私密空間象的學問。某“學”雖然得依賴于該學的研討對象而存在,但該學不等于該學的研討對象,這是一個連中學生尚當辨別出的語言邏輯或概念差異(物理≠物理學,地輿≠地輿學,生物≠生物學)。 
    
    
    宗白華1920年《美學與藝術略談共享會議室》說:“美學是研討‘美’的學問,藝術是創造‘美’的技巧。”若當時有“藝術學”概念,那宗白華也會認為藝術是創造美的技巧而藝術學則是研討藝術的學問。張道一1995年《應該樹立“藝術學”》說:“藝術是人們的精力食糧,是人類所具有的一種最基礎的文明活動。藝術學則是研討藝術實踐、藝術現象和藝術規律的專門學問,它是帶有理論性和學術性的,成為有系統知識的人文學科。”這種定義句式的主干恰是“藝術學是學問/學科”,可見藝術學探討藝術現象或藝術問題,但藝術學并不等于藝術自己,或人精于某種藝術技藝不等于精于藝術學,兩者有糾葛但卻兩回事。
    
    
    “藝術學”易辨,“藝術”概念似較含混。藝術本寫作藝術,藝字《說文》作埶。藝、蓺、兿、萟等系埶字衍體,埶在甲骨文、金文乃植禾之象(、、),其義指種植行為,后引申為技藝、才藝、才幹等,故鄭玄注經屢曰“藝,猶才也”、“藝,才技也”、“藝,多才藝”、“藝,伎藝也”等。英文culture也本指種植、農耕(cult共享空間ivate),英文art本義指技藝(skill),而漢字“藝”兼有culture、art、technology諸義。“術”《說文》釋為“邑中道也,從行,術聲”,從“術”從“彳亍”的“術”當與從“亻”從“彳亍”的“”()同源(“”指道,道字本寫作衟、衜等),前人多稱“道術”、“術道”。“術”(術)字實既有動態“行”義,也講座場地有軌跡“道”義,故術又指技藝、術藝等,鄭玄曰“術,猶藝也”,《集韻》曰“術,一曰技也”,《廣韻》曰“術,技術”,段玉裁曰“術,引申為技術”。
    
    
    《后漢書》“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藝術”句唐李賢注曰“藝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聚會場地筮”,《辭源》釋“藝術”為“泛指各種技術技巧”。“藝術”一詞實源講座場地自近義或同義字合并構詞,指技藝、技巧、才藝之類,本質上皆指人之行為,而技術、藝術、技藝、才藝等義其實恰是“藝”字本義(種植)與“術”字行動義的衍生義罷了。今“藝術”一詞普通指音樂、跳舞、美術、戲劇、影視等活動,甚至將狹義的文學活家教動、文學作品排擠在外(故文學藝術或文藝并稱);今“藝術”概念也統攝藝術活動的結果(作品),但就漢語范疇的源起及本質而言,“藝術”指技藝自己,本質上是指行為。
    
    
    2、藝術本身并不屬于學術范疇。《辭源》釋“學術”為學問、道術,“后來稱有系統而較專門的學問為學術”,而學問是學習、詢問,“學與問本為兩事,后來學問聯稱,指有系統的知識”。《辭海》釋為“較為專門、有系統的學問家教”,《現代漢語詞典》釋為“有系統的、較專門的學問”。“學術”概念類似東方science(科學)概念,皆指知識,science的最基礎內涵即know教學ledge of something acquired by study(經研討所得的關于某事物之知識),胡適《科學概論》即云舞蹈場地科學是“有條理系統的學問”。荀子說名稱或概念是“約定俗成謂之宜”、“約定俗成謂之實名”,若非語義自封或詞義生造,則今之“學術”概念顯然是指學問,或指學問之術。學有學習仿效義,問有問難求知意,學問和求知有自然關聯。
    
    
    無論研討物與人,學術或科學的最基礎指向是認知求真,故王國維1905年《論近年之學術界》批評康有為、譚嗣同,說他們“于學術非有固有之興味”,指出他們“本不知學問為何物而但有政治上之目標”的非學術現象。王國維認為學術是服從求知求真的,學術在于“償我舞蹈教室知識上之小樹屋請求而慰我懷疑之教學苦痛”,又說“學術之所爭只要長短真偽之別耳……未有不視學術為一目標而能發達者,瑜伽場地學術之發達存于其獨立罷了”。王國維1911年《國學叢刊序》則更暢白:“學之義不明于全國久矣。今之言學者,有新舊之爭,有中西之爭,有有效之學與無用之學之爭,余警告全國曰:學無新舊也,無中西也,無有效無用也,凡立此名者均不學之徒,即學焉而未嘗知學者也。”
    
    
    韓非曰:“循名實而定長短,因參驗而審言辭教學場地。”藝術求美善,學術求真知,鑒于藝術、學術概念的約定俗成義,鑒于“美術不等于美術學”、“藝術不等于藝術學”這種概念邏輯的常識,曹意強文“依照我國現行的學科歸屬與評估體系,古今中外的傳世藝術杰作都無學術之名,而研討這類作品的文字篇章才稱學術”及俞子註釋“譬如在一級學講座場地科博士點的申報資料上,幾乎找不到可以填寫藝術實踐結果的欄目,只要論文、論著和科研項目被統計在內,而幾乎一切的扮演藝術獲獎和結果都被屏障”這種為其個人所反對的說法或做法在學術規則上卻無疑是完整公道的,于歐教學美年夜學通行的學術認知、學術標準也是完整成立的。
    
    
    宗白華說藝術是創造美的技巧,藝術這詞無論古義或今義都只是“術”的范疇,都只是屬技藝、技巧范疇,該概念里沒有“學問”、“學科”這舞蹈場地種語義邏輯聚會場地。藝術活動是幾多需求知識或學問,但藝術過程不等于學術或學問。而研討藝術則是學術了,可以研討技法技巧以完美藝術行為、藝術作品并用之于藝術實踐;也可研討藝術活動史、藝術觀念史、藝術思惟史等,已發生的都屬于史。藝術學的兩年夜主干恰是技法技巧研討與藝術史論研討,交流但二者有所分野:專門性藝術院校、藝術專業側重技共享會議室法技巧的探討與教學,綜合性年夜學或高級研討院所的藝術研討則側重藝術史論的探討與教學,故第一流的技法技巧知識或教學多在專科性藝術學院,而第一流的藝術史論研討往往在綜合性年夜學或高級研討院所。
    
    
    3、應區分藝術與藝術學的途徑。藝術和藝術學是有差異的。當前國內本科以下層次的藝術教導仍以藝術才能的教導為主,多數公立的專門藝術院校的藝小樹屋術教導本來也側重藝術才能的傳授,那若何來處理藝術與藝術學的歧出呢?是將年夜學藝術教導推向藝術技藝化?還是推向藝術學術化?筆者以為解決“藝術﹣藝術學”的歧出可有如下思緒:
    
    
    (1)堅持藝術與藝術學的各自規則或標準,不削足適履或葉公好龍,不將藝術藝術學化,也不將藝術學藝術化,即不因藝術學標準而歪曲藝術,也不因藝術標準而歪曲藝術學。藝術和藝術學是分歧質的,也是分歧路徑的,藝術之術與藝術學之術有需要堅持分際。
    
    
    (2)基于不削足適履,必須將藝術水準的評價體系與藝術學水準的評價體系分離或堅持分際,譬如藝術專業的高校職稱可模擬高校專業技術類職稱與高校思惟政工類職稱分離不悖的晉升方法予以改造,分為技藝型與理論型兩類,技藝型職稱也可按幾級演員、畫師、工藝師的職稱走,這樣就不因學術原則而壓制藝術者,也不因藝術原則而糟踐學術者,互不否認,各給善藝與善思者開辟生路。
    
    
    (3)為維護學術的規則及尊嚴,應繼續不在純扮演類設立什么博士點,且當前的藝術學碩士點也應分“科學學位”與“專業學位”兩種,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的通俗碩士教導與以晉陞職業程度為主旨的專門碩士教導堅持分際,國家承認兩種學位劃一的學歷待遇,這樣既不糟踐學術型的研討生教導,也照顧了職業再教導者對學歷層次的需求。
   講座場地 
    
    (4)專門性的藝術院校其本科以下應以發展藝術職業或藝術技術的教導為主,高職或年夜專尤應這般;而綜合性年夜學觸及藝術的應該以發展研討生層次的藝術學研討為主,官小樹屋方應干預公立綜合年夜學廣泛上本科性的音樂學院、美術學院之類,干預這種自覺的藝術教導投機,會議室出租禁止藝術類的學歷教導泛濫,以維護藝術教導及藝術學研討的質量。
    
    
    (原載《中國社會科學報》第354期,有刪節,此系原稿)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舞蹈場地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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